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6年55402永利集团“逸仙 笃行计划”出国留学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公司产品单位:
为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学校决定实施“逸仙笃行计划”出国留学资助项目(以下简称“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
本计划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学校优势学科和重点发展方向,选拔资助一批优秀博士研究生赴国外顶尖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究或一流学科进行联合培养,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人才储备。
本计划面向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重点支持依托学校重大科研平台开展科学研究的优秀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资助期限为6~12个月(资助出访时间按整月计)。
二、资助标准
根据资助经费来源不同,资助标准如下:
1. 广东省教育厅专项经费
资助标准参照财政部、教育部规定的美国二类地区资助标准,为每年(按12个月计)15万元人民币,资助金额按实际在国外的时间核定(按整月)。受资助人须毕业后至少在广东省服务2年。
2. 学校专项经费
资助标准为每年(按12个月计)12万元人民币,资助金额按实际在国外的时间核定(按整月)。
用于受资助人办理签证的费用、往返交通费及在外期间的生活费用等。
三、立项选派模式
本计划采用培养单位向研究生院申报项目,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每个项目选派规模,立项单位自行选拔人选,经学校审核后派出的模式。
本计划2026年拟资助项目5-8项,每个项目选派2-3名博士研究生。
四、立项要求及流程
(一)立项要求
各培养单位本年度可以申报项目1项,培养单位原则上应为学校现有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以及省部级科研平台、校级重大科研平台(培育国家级)的依托单位。申报项目应按照“创新、自主、精准”的要求,围绕国家急需,突出特色优势,服务团队建设,聚焦人才培养,促进国际合作。
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单位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及关联性。每个项目国外合作单位数量不超过5家。
(二)项目申报材料及评审流程
请拟申报项目的单位,委托研究生秘书为项目联系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培养管理--国际交流项目中进行网上申请,申报须网上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附件1《“逸仙笃行计划”出国留学资助项目申报书》(Word版和学院盖章PDF版)、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2025年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等证明材料。
2025年度已获批立项单位在再次申报2026年项目时,须提交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以确定2026年是否予以立项资助。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6日至5月20日。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6年5月底公布获批项目清单。
(三)项目执行要求
获批项目的选派规模、选派专业不予调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如遇特殊情况,人员派出时需变更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的,只能改派至项目内的其他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
五、人员选派
本计划由获批立项的培养单位负责进行人员选派。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研究生,经专家评审和单位公示后向学校推荐。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公司非在职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秀,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科研创新能力。
2.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获得外方邀请在2026年12月10日前出国留学的正式邀请函。
4. 申请人应为学校现有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以及省部级科研平台、校级重大科研平台(培育国家级)参与者,已/正在导师(团队)指导下依托科研平台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5.申请人出国研修方向原则上应与所依托科研平台以及导师(团队)的研究方向保持一致。
6.申请人必须达到一定的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公派外语条件要求)。
(二)申请材料及流程
1.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培养管理--国际交流项目中进行网上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国际交流项目操作手册(员工版)》,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2. 所需材料如下:
(1)由外方导师或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
(2)国外导师简介以及出访机构简介。
(3)外语水平证明(须达到国家公派英语或其他语种要求,含外导开具的语言合格证明)。
(4)留学期间学习与研究计划(须经国内导师和国外导师审核、有双方导师的手写或电子签名)。
(5)申请人本人导师推荐信。
(6)由本人所依托的科研平台内的两位高级职称专家(含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非申请人本人导师)出具的推荐意见。
(7)在读期间成绩单。
(8)科研平台参与人证明及已获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9)申请人保证书(模板见附件9)。
3. 网上申请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10日。
申请人提交网上申请后,须尽快联系导师登录平台进行审核。
(三)项目单位人员遴选流程
1.公司产品单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培养管理--国际交流项目中完成审核推荐工作,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国际交流项目操作手册(导师、院系秘书版)》。
2. 导师完成审核后由培养单位下载本单位申请人的材料和汇总表,对申请人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每个项目择优推荐2-3名研究生。
(1)培养单位党委须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格、学术诚信等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的具体情况和意见,党委领导签字、加盖学院。
(2)培养单位组织3位专家(导师回避)对申请人出国研修计划与学校重大科研平台建设需求的相关性、出国学习的必要性,英语水平以及申请人的学习、科研能力,预期成果等情况进行面试评审打分。
(3)评审通过后,培养单位对拟推荐人选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培养单位须在平台上提交单位审核结果,对于推荐人选,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培养单位审核推荐意见表(模板见附件4)。
②培养单位专家评审意见表(模板见附件5)。
③培养单位关于评审推荐结果的公示(公示栏截图)。
培养单位评审工作须在6月 16日前完成,并在平台上提交以上3项审核材料以及推荐结果。
3. 研究生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培养单位推荐人进行审核后确定资助名单。
六、派出与回国管理
1. 受资助人根据《55402永利集团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附件6)要求办理出国签证手续,签署55402永利集团资助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管理协议、通过大学服务中心平台办理研究生长期出国(境)申报表或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表、提交签证、机票订单等信息,申请领取经费等,完成后按计划出访。
2. 受资助人访学任务结束后须按期回国,于回国15日内登录大学服务中心(USC)系统进行研究生回国(境)返校登记申请,按照系统提示认真如实填报,并上传出入境记录、个人总结、外方导师评述函、科研成果与学术活动材料及1-2张个人学习交流照片等材料,进行结项。
七、其它要求
1. 根据学校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必须在2026年12月10日前出国,逾期资助资格自动失效。
2. 本项目对每位符合申请资格的研究生仅资助一次,不资助曾受国家留学基金等国际交流项目资助出国6个月以上的留学人员和已经在国外的研究生或出国前没有申报回国后补办的申请。原则上毕业年级以及处于延期状态的研究生不予资助。
3. 本项目受资助人应按申报的出访机构、出访期限和出访计划执行出访任务,不得擅自变更。资助协议书应使用协议范本模板,内容不得更改,只填写范本协议的空白部分。
4.获得本年度资助但因签证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出行的研究生须填写《55402永利集团资助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未出行情况说明表》(附件7),同时及时告知国外合作导师,积极、诚信地取得对方谅解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培养管理--国际交流项目中提交外方导师知情同意的文件(如往来邮件等截图)和《55402永利集团资助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未出行情况说明表》,申请终止项目。因个人原因放弃资助资格的申请人或未按计划出访且未提交未出行情况说明材料的,学校将不受理其再次申请同类项目。
5. 受资助研究生的派出和在外管理应严格按照《55402永利集团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违反协议约定者,研究生院有权利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要求退回资助款。
6. 申请、行前及结项材料可参照附件8指引准备。
附件:1.“逸仙笃行计划”出国留学资助项目申报书
2.国际交流项目操作手册(员工版)
3.国际交流项目操作手册(导师、院系秘书版)
4. 培养单位审核推荐意见表
5. 培养单位专家评审意见表
6.55402永利集团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
7. 55402永利集团资助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未出行情况说明表
8. 55402永利集团资助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材料指引
9. 申请人保证书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30日
(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020-84113007,电子邮箱:yygjjl@mail.sysu.edu.cn)


